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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肖中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早报记者 肖中洁 实习生 陈月石

  外汇管理改革又进一步。4月25日凌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局)对外宣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扩容。

  国家外汇局表示,自2009年11月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以来,特许业务经营机构数量稳步增加,兑换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试点工作效果良好。为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外汇局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12]27号,下称《试点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试点办法》,国家外汇局将简化市场准入管理,扩大特许业务经营范围,提高备付金调剂的灵活性,进一步降低特许机构经营成本,提高资金收益。

  此外,国家外汇局鼓励特许业务经营机构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应。同时将特许机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按在单一地区内经营和全国范围内经营分别提高至500万元和3000万元。

  国家外汇局也在试点办法中强调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了特许机构柜面业务和备付金管理,建立相关数据、凭证留存备查制度。强化对特许机构资金运行的定期监测制度和经营活动的定期核查制度,督促其合规经营。

  外汇研究人士汤亚键指出,在实际运行中,许多个人本外币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的经营遇到问题,《试点办法》的推出可以降低它们的经营成本。但由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市场比较小,预计该办法的影响有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微博)则认为,《试点办法》在为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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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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