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作者:马媛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4日
【财新网】(记者 马媛)中担担保应急领导小组内部人士4月24日对财新记者表示,目前债务重组各方对重组方案态度不一,与此同时资产逐步流失,为避免出现更大危机,给债权人带来更大损失,必须尽快考虑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在破产过程中,请有关部门协助追回流失的资产,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全资产,同时继续努力争取重组。”该人士对记者称,如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达到债务和解,仍有重组的希望。
该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中担重组面临诸多难题。首先,债权人希望高比例现金偿付债务与中担可能得到的重组资金差距太大。
中担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由多家北京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发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成立,注册资金为4.50亿元。此外,中担公司还是北京市信用担保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担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奕标在广东另有华鼎和创富两家担保公司。
今年年初,由陈奕标控制的中担以收取巨额保证金或委托理财的方式截留了借款企业的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终因资金链断裂诱发代偿风险。与中担合作的21家银行遭致牵连。2012年1月30日,中担公司邀请银行、政府召开沟通交流会,承认流动性出现困难。
2月24日,中担公司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指导和支持下,经董事会批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全权行使董事会管理职责。2月29日,北京北京市北京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等监管机构成立了“中担事件应急工作组”,并于3月7日起,与北京市工作组安排的审计人员、律师以及相关银行代表进场核查中担资产和负债情况。
目前,北京市北京市金融局与中担应急工作组初步核查结果是公司债务达12.7亿。中担此前向北京市北京市金融局提交了“3331”的方案,即债权人自行承担3成,债转股3成,中担利用投资商的现金分期支付债务三次,以往违规高息冲抵1成。但债权人认为三成的损失难以接受。
据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人士透露,近日向北京市北京市金融局提出了“631”方案,即6成现金偿付,3成债转股,债权人承担1成损失。
“个人认为,六成肯定是太高了。中担如果能拿出来早就拿出来了。就不至于拖到现在了。”中担内部人士对记者坦言。该人士称,中担的保证金大概2个亿左右,另外还有少量流动资金,并持有部分股权。以目前中担的资产来说,破产对债权人是个损失。重组成功,中担继续经营,就是最大成功。
债权人委员会的人近日对记者称,中担的资金缺口大概是7个多亿,中担目前的资产与之相比,相距甚远。
上述应急领导小组人士称,中担前期很多优良资产被单独偿付,导致中担重组价值大打折扣。另外,在中担努力重组过程中,仍有个别高管涉嫌转移资产,导致中担资产流失。
该人士对记者称,目前,在北京市北京市金融局主导下,中担在与包括多家北京市国企和其他性质的投资商在洽谈,但由于中担自身的重组价值随着资产流失也在下降,谈判进展困难。据中担员工透露,前两个月新加坡一主权基金谈过想出资5个亿买中担壳。但因为种种原因未成行。
另外,广州对华鼎和陈奕标的定性,会直接影响中担的重组。2012年4月2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做出罢免陈奕标广东省人大代表的决定。此举料将对正在艰难进行的中担重组带来负面影响。据知情人透露,广州方面对华鼎的定性是涉嫌骗贷。既然如此,有着类似经营模式的中担公司会不会也是面临同样的定性呢?
他还称,中担内部的自救努力得不到公司内部股东和管理层的支持,3月中旬,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向股东发出继续投资或接受股权转让的征求意见函,时隔一个多月,大多数股东没有答复,有的股东直接退回了征求意见函。另外,中担的中高层在2010和2011年拿到的“违规”项目提成约2500万,但除少数配合,大部分人选择回避或拒绝。
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前公司领导层,在承认经营出现问题的同时,刻意隐瞒了公司资金出现巨大缺口的具体事实。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