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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担担保危机三轮博弈重组未果

来源:理财周报    作者:李峻岭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拉锯战。两周以来,围绕中担担保危机的重组方案,北京市金融局、中担公司以及债权企业之间的谈判仍在进行。截至理财周报记者发稿时,尚未有明确结果。

  银行方面对借款企业的催款越来越紧,企业承压,部分企业负责人甚至产生绝望情绪。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中担危机爆发以来,银行起诉借款企业的案件已经出现: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北京银行起诉某企业的案件,4月25日开庭审理。这是中担危机爆发以来,首例开庭审理的银行起诉企业案件。

  同时,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北京昌平法院将于2012年5月4日在北京昌平法院开庭审理另一起农行起诉某企业的案件。

  中担债权人对这些案件高度关注,因为,这将给其他银行带来影响或示范效应。

  重组方案几经变化

  虽然在北京市金融局协调下,债权人与中担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是至今,债权人对中担的资产负债具体情况仍然不清楚。

  据中担债权人委员会估计,现在债权企业拥有对中担的债权大约是12亿多元。

  清明节前,中担债权人委员会曾给北京市金融局递交了一个初步方案——《关于中担危机重组方案》。据中担债权人委员会介绍,这个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希望将债权人30%的债权转为股权,但70%的债权要求变现,以用于归还银行的贷款。要求政府协调国企注资中担,以保证中担能正常经营。

  同时,在这个重组方案中,债权企业还要求北京市政府协调北京银监局对各企业由于在中担事件中不能偿还银行的部分贷款,要针对不同情况,给以不同处理措施:对已经逾期的,挂账停息;即将到期的,予以展期;没有到期的,不要紧逼;银行不要将相关借款企业列入不良征信系统。

  北京市金融局方面没有同意30%债权转为股权的方案,而是提出另一个方案:根据债权人企业具体情况和过错程度,通过冲抵中担公司已支付债权人收益、债权人减免等方式,由债权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综合平均放弃和减免30%对中担的债权,同时25%债转股,剩余45%债权通过中担公司现有货币、中担公司应收债权、短期变现资产、重组方资金等渠道化解。

  中担债权人没有同意北京市金融局提出的“放弃30%债权”的方案。经过商讨,中担债权人委员会又提出了另外一个“1:3:6”的重组方案,并递交给了北京市金融局。

  在“1:3:6”的方案中,债权人提出,可以放弃和减免10%对中担的债权,另有30%进行债转股,其余债权资金多方解决:请政府督促和要求中担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退回在2010年、2011年两年期间领取的“借款理财”的违规提成,弥补中担公司部分损失;鉴于中担公司部分资产挂在中担实际控制人陈奕标、总经理刘辉及相关人员名下,部分资产被陈奕标、刘辉等人对个别关联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等,存在很大的流失和损失风险,请政府协调,督促公安、法院、银行等相关部门配合,迅速追查保全中担公司资产,追究相关人员侵吞中担资产的法律责任,减少债权人和重组方的损失。

  在“1:3:6”方案中,中担债权人再次希望政府引进、协调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重组方)支持,与债权人共同重组中担公司。同时,债权人希望北京市政府协调北京市银监局、北京市金融局和相关银行,将债权人项目贷款给予稳妥办理转保续贷,同时协调各银行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和挂账免息等优惠条件,让债权人正常经营运作,以2-3年的经营收益消化减免债务造成的损失。

  另据了解,中担债权企业提出,为保证重组后新平台的运作和市场开拓,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给予新平台公司政策支持,保留或重新核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截至目前,北京市金融局对“1:3:6”方案未有明确回复;陈奕标和刘辉仍然下落不明;中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尚未吊销。

  银行起诉企业

  与中担担保有业务关系的合作银行有22家。从口头催收贷款到发函催收,再到起诉企业,中担危机牵涉的贷款银行对借款企业的“紧箍咒”越念越紧。某企业向理财周报记者坦言:都快绝望了。

  理财周报获悉,北京银行起诉某企业的案件将于4月25日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据知情人介绍,该企业目前已经停产,海淀法院将其生产设备等进行了查封。企业员工已经解散。面对困境,该企业负责人在精神和心灵上受到极大打击。

  另据了解,农行(昌平支行)已经将某企业诉至昌平法院,法院方面计划将于2012年5月4日开庭审理。

  众多中担债权企业高度关注上述案件,因为对于这些案件的审理将直接影响其他银行对企业催款追债的态度、方式和方法。而一旦各银行纷纷起诉企业成为潮流,这些已经陷入绝望的小微企业将面临灭顶之灾。

  “被卷入中担危机的294家企业牵涉近3万名员工,企业希望能继续运营,这不仅是从经济上考虑,也是从社会效益考虑。”某债权企业负责人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日前,中担债权人委员会代表专程到北京银监局反映了有关情况,主要是希望银监局方面能协调贷款银行不要把已经面临困境的企业逼得太紧太急。北京银监局方面称,银监局不能干涉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但是,可以帮助中担债权人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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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理财周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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