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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批轮岗干部陆续到位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日前,中国证监会会机关第一批轮岗交流的干部已陆续到位,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衔接和推进。第一批轮岗交流涉及具有行政许可职能及配套启动的其他部门及单位共19个,干部40名。

  据悉,今后证监会还将有计划地进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并明确预期,形成制度。

  轮岗符合中央精神

  关于此次轮岗掌握的“五八十”标准(即在同一岗位满五年、或同一岗位正副处长满八年、或同一部门工作满十年的正处长,应当轮岗交流;在同一岗位满五年、同一部门工作满十年的局级干部,应当轮岗交流),其来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据曾参加过会机关轮岗交流动员会的一位监管干部介绍,“会上明确讲过,这个标准是根据中央一系列相关规定并结合证监会实际制定和把握的。”

  据了解,上述人士所说的相关规定,包括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职务任期和任职回避的三个《规定》。此外,根据中央颁布的《2010-2020年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交流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规定需要回避的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其中明确,交流重点是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对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单一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需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的,应当交流;在同一职位上任职5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

  由此可见,证监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其范围和条件与中央和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也是一致的。

  加大“一主四重”干部轮岗

  记者查阅2011年证监会党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监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发现,早在2011年,证监会就明确提出要加大“一主四重”干部,即主要负责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干部的轮岗交流。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大重点岗位处长的定期交流轮岗力度……落实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规定”。

  “据我所知,这一轮轮岗工作是去年年底会党委定下来的事情。”一位证监会工作人员透露,当时证监会党委根据《意见》,结合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研究决定了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而且‘路线图’也是当时定的:首先从会机关有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正处长以上干部开始做起,配套实施其他部门正处长以上干部的轮岗交流,然后进行会机关其他部门、派出机构和会管机构的干部轮岗交流。”

  该人士说,为制定轮岗交流方案,明确轮岗交流范围、重点和条件等问题,“情况通气会、座谈会开了好多次,有的是部门主任、副主任参加的范围,有的是处长、副处长参加的范围,也提供了向一般干部征求意见的渠道。实施前还向各部门印发了工作指引,明确了内容、条件和工作原则和程序”。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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