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银行 >> 正文内容

中马签署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协议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韩雪萌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5日

  近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与马来西亚证监会主席Zarinah Anwar在北京交换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信函,双方就有关监管合作达成协议,将在监管合作框架下,加强信息交流和监管协作,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发展。此举标志着具有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代客投资于马来西亚的资本市场。

  据了解,马来西亚的资本市场具有丰富的投资品种、多层次的交易市场、较为完善的监管制度以及健全的投资者保障机制。允许商业银行代客投资于马来西亚的资本市场,有利于为国内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中国银监会自2007年5月起允许商业银行代客投资于已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监管的股票市场,以及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公募基金。在此之前,中国银监会已分别与香港、英国、新加坡、日本、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卢森堡、德国、加拿大等10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签订了监管合作协议。

分享: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