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赣州“要进一步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努力打造作风建设的模范区”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实现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现就我市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重大意义
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一)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是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的重要保证。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推动事业发展的巨大力量。作风正则事业兴。赣州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要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必须以优良的作风作保障。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先抓作风的思想,努力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凝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作风纯洁的现实需要。当前,全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作风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庸、懒、散”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损害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与党的纯洁性要求背道而驰。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干部队伍作风纯洁。
(三)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是传承和弘扬苏区精神、促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必然要求。赣南是苏区精神的发源地。弘扬苏区精神,实现赣南苏区发展振兴,这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更是历史的责任。全市各级干部作为苏区干部的后继者,务必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勇担历史责任,顺应群众期盼,继承光荣传统,弘扬苏区精神,以新时期的模范作风,争做推动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排头兵”,争创新时期“第一等工作”。
二、准确把握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总体要求
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要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发展,促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以加强苏区精神教育为基础,以深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和优化发展环境、纠风治乱工作为抓手,大力弘扬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
——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大力弘扬“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谋利益,不断增进群众福祉,提升幸福指数。
——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大力弘扬“争创一流”的苏区精神,以改革创新的举措,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创建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的发展环境。
——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大力弘扬“坚定信念、求真务实”的苏区精神,大兴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之风,知责思为,奋勇拼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推动赣南苏区发展振兴中建功立业。
——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苏区精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廉洁从政,坚持秉公用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塑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落实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主要举措
(一)在加强苏区精神教育中纯洁干部作风。一是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认真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思想纯洁。把好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质量,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清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保持队伍纯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苏区精神,自觉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二是在全社会加强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的宣传教育。推动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家庭,引导全市干部群众重温苏区历史,深化市情认识,弘扬苏区精神,以伟大的苏区精神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奋发图强振兴赣南苏区。三是在全市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以喜闻乐见、触动心灵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大力实施警示教育工程,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和我市近几年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工程,利用赣南红色资源、客家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二)在推动赣南苏区发展振兴中检验干部作风。促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是一项关乎赣州未来的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是赣州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承载着赣南苏区人民数十年、几代人的追求与梦想。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历史责任,抢抓历史机遇,在扎实推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伟大实践中锤炼作风、经受考验。一是要以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勇于攻坚的作风,全力协同做好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有关政策意见的制定工作。二是要以敢想敢干、不等不靠、先行先试的作风,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制定针对赣南苏区的特殊扶持政策,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要以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作风,加快推进扩权强县,加大对县一级放权减负力度,鼓励和引导县(市、区)发挥优势、找准定位,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强势崛起,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生产力布局,增强赣南苏区综合竞争力。
(三)在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中锤炼干部作风。“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深受基层群众拥护,社会各界热情赞誉,中央领导和省委充分肯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平台,锤炼干部作风。要通过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着力促进创业致富、环境提升、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基层党建,努力实现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社会更和谐。一是要始终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为主抓手,大力弘扬苏区精神,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坚持“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到互相促进,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集到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上来;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务求取得实效。二是要采取领导联系乡、单位联系村、干部联系户、新列后备干部和新进工作人员挂职锻炼的方式,实现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确保每位干部都参与联系服务群众、每户群众都有干部联系服务。三是要推行公开承诺、民情家访、四级联动、民意测评、激励奖励等机制,促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专项教育活动,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在深化“治庸、治懒、治散”活动中转变干部作风。继续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更加有效地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思想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断提升胜任本职工作、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要牢固树立遵章守纪、严于律己的意识,始终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五)在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治堵”活动中塑造干部作风。继续深入开展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并延伸拓展到全市所有县城、集镇,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谐幸福城市的实践中看作风、见真功、塑新风。要坚持“抓领导、领导抓”,督促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作风、作表率、树榜样,带头和带动全社会遵守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规定。要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执行力,坚决落实整治部署,切实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公共秩序整治攻坚战、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
(六)在优化发展环境中提升干部作风。一是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削减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肃纠正变相设置审批事项行为。落实审批工作流程再造,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模式。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二是大幅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加强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高领导机关的政务服务质量。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打造阳光政务。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机制和措施。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部门协作效率。三是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纠错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四是全面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有效监管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管理、工程项目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推进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整顿,规范中介组织服务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平安经营的发展环境。
(七)在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实践中评价干部作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民生领域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内刊、庆典等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
四、切实推动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活动取得实效
2012年,在全市集中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活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创建活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要严格督查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活动的督促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干部作风效能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对长期不抓不管、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歪风邪气盛行,对因干部作风问题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要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各级人大、政协要把这项活动列入工作评议和专项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受理投诉、日常督察、专项监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万众一心抓发展、众志成城促振兴的强大合力。
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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