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本报讯 田璇、记者何柳斌报道:记者9日了解到,我省日前制定了《江西省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全省保险行业信息服务平台。该系统涵盖了个人基本信息、保险监管机构对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行业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处理及各级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作出的处分和处罚等各种信息。
据介绍,诚信记录系统与之前出台实施的《江西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行为管理办法》相呼应,从业人员的处罚和处分信息可根据不良信用行为性质与情节的恶劣程度,分A、B、C三类处理。认定为A类,将永久性禁止其进入辖区内保险行业,并在行业内通报,各保险机构不得聘用,否则处以罚款;认定为B类,将在1~3年内禁止其在辖区内从业,并在行业内通报,禁止从业期间各保险机构不得聘用,否则处以罚款;认定为C类,将在行业内通报,供各保险机构在招聘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