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赣州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赣州市分行,江西省农信联社赣州办事处,赣州银行:
为认真贯彻《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08〕2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市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发放1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市分行发放8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发放1000万元;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发放8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分行发放80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赣州市分行发放12100万元;江西省农信联社赣州办事处发放39000万元;赣州银行发放 4500万元。全市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计为6亿元。请各金融机构在2012年3月10日前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民创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模式,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扩大贷款范围。要加快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主动性、自觉性,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为支持就业创业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