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本报南昌讯 记者秦谦报道:10日,江西省统计局发布公告,根据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结果,去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055元,较上一年增近5000元。南昌的最高,为39816元。
根据在岗职工工资的统计方式,为去年度内工资总额与职工总人数比,其中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还包括了个人应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帐户的基金和税金等费用。统计显示,去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055元,较上一年增4963元。南昌、景德镇、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的分别为39816元、29049元、31023元、29452元、35370元、30696元、27775元、27505元、27806元、26895元、27625元。
另外,去年我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企业单位养老金月平均收入为1655元,其中南昌的为19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