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吴木銮:国企改革≠国企上市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木銮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吴木銮 香港学者

企业能否上市、是否上市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在国有企业“赢利能力”节节攀升的今天,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如何让国企为社会、为民众创造更大的福利,而不是处处与民企抢资源。

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国企改革再次成为焦点。世界银行行长佐立克认为,国企市场化有助于国企和民企提升竞争力。有了市场的作用,国有或者其他企业都可以从激烈的竞争中获益。而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观点是,国有大企业改革方向是通过资本市场使之成为上市公司。

邵宁观点的论据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厘清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财务上的关系。如果国有企业成为一个上市公司,那么企业就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因此企业成败完全依赖经营者和普通员工的共同努力。言外之意,国有企业上市之后就可以解决国企预算软约束问题。预算软约束事实上是制约全球许多转型国家国企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大障碍。有意思的是,学者们之前的药方没有提出上市化这一解决方案,而国资监管层的提法似乎是对解决预算软约束的重大贡献。

国企上市论有这么大的好处吗?当人们冷静下来,就会发现这种论断有内在的逻辑缺陷。许多人认为,我国股市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当年国内股市创立的初衷之一就是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在十余年前,国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解困是有一定的正当性,也有社会基础。当年整个社会的转型其实依赖于国有企业能否在最小的代价之下转向市场竞争主体。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承担了部分国家职能,社会服务的供给由政府转向企业。因此,政府有义务为国有企业转型提供帮助。此后国家和社会为国有企业承担了职工下岗、银行坏账等重大社会后果。

不过,国有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已不再如从前。大型国有企业比如中国移动、中石油等已经成长成为赢利巨头。政府和民众都没有义务为国企的解困和融资问题承担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能否上市、是否上市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在我国上市程序仍然是行政主导的情况下,公平问题相当突出。民企和国企应该在上市方面获得同等地位。甚至像各国保护新兴民企一样,政府应该给民企优先待遇。而国资委认为国企“改革方向就是上市”无疑在宣示国企的厚遇。这在道义上和法律上都难以令人接受。

再来看一下国企上市之后的表现。许多学者研究表明,国企上市后仍然无法摆脱原有的低效、冗员、管理层自肥等问题。2011年,一项国企调研报告显示,国企上市并没有显著改善其绩效和治理状况。相关的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利用与政府的关系获得大量的税收优惠。与之同时,许多大型国企还获得巨额财政补贴,这些企业就包括每年赢利状况都相当惊人的“两桶油”等。因此,我们要问,国有企业上市之后是否切断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财务关系?

国企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国有企业“赢利能力”节节攀升的今天,国企的改革方向应该是如何让国企为社会、为民众创造更大的福利,而不是处处与民企抢资源。

分享: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