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近日,兴国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对全县各单位、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杜绝奢侈浪费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部门公务接待费用的年度总限额数按前三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平均值下降10%确定。
为确保限额管理落实到位,该县实行专账单列、定期申报、月清月结和预警告示等四项制度。各单位、部门建立公务接待费用专门台账,每半年申报和公示开支情况,每月限期结清上月费用。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局、审计局,每半年对各单位公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半年专项审计后所剩接待费用限额不足核准限额40%的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告示书。对全年公务接待费用超过限额的单位部门,将收缴超额部分,超额数量较大的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或不如实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查处。(曾荣华 谢瑞平 罗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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