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彭江洲 朱琳 见习记者朱丽华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为保障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我市17家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饮用水进行了抽查,共抽样23批次,其中20批次合格,3批次菌落总数不合格。
此次抽查的检验项目主要包括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粪链球菌、偏硅酸、电导率等指标。据介绍,饮用水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菌落总数超标上。菌落总数是指每毫升液体中所含细菌的总数,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灌装产品菌落总数必须小于50cfu/ml。本次抽查中,以下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于都昊甜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泉水(18.9升/桶,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27日)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90cfu/ml;上犹县陡水镇明强山泉水厂生产的山泉饮用水(18.9升/桶,生产日期为2012年3月6日)菌落总数实测值为240cfu/ml;赣县瑞峰山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山泉水(18.9升/桶,生产日期为2012年3月9日)菌落总数实测值为280cfu/ml。
据了解,质监部门已依法查封了可能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召回已销售的同批次产品。目前,质监部门正进一步调查不合格批次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下一步,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全市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58家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密饮用水产品抽检频次,促进饮用水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为消费者饮用水安全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