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何雨欣 侯雪静 赵晓辉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月20日晚间发布的消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将正式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
伴随这条消息,关于地方养老金投资运营的话题纷至沓来。其他地方是否会随之跟进?投资何时有章可循?风险如何有效规避?针对这些问题,记者3月21日进行了采访。
其他地方是否会随之跟进?
近一段时间,有关地方养老金投资运营的话题不断引发讨论,这不仅源于“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也源于目前地方养老金的现状与国际养老金发展的大趋势。
根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由各地方管理的养老金累计结余近2万亿元,由于这些养老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扣除通货膨胀率,十年年均收益率为负数,对地方养老金进行投资运营无疑将更有利于其保值增值。
此次广东千亿元养老金采取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方式在业内人士的意料之中,全国社保基金成立11年来年均收益率8.41%的业绩,使其成为国内养老金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那么,其他地方养老金投资运营是否会随之跟进?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认为,推进地方养老金投资运营是大势所趋,全国社保基金在养老金投资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其他各地也很可能采取相同的办法。各地养老金集中起来投资效果也会好一些,当然也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
投资何时有章可循?
养老金,又被称作百姓的“养命钱”,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容不得有半点疏忽。在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体系中,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均已被允许投资运营,且都有明确的法规对其投资行为进行规范。
有章可循无疑对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至关重要。例如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办法中明确,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也明确,投资银行活期存款等流动性产品比例,不得低于一定的比例。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此次受托投资运营广东千亿元养老金,这对地方管理的养老金来说尚属首次。虽然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表示将坚持更为审慎的方针,但不可否认的是,出台相关的投资办法将是确保地方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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