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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以分配正义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案迟迟出不了台,无疑会使收入分配进一步恶化,并影响政府的形象。鉴于此,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温总理在答记者问中,也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如何缓解收入分配差距,并强调在收入分配当中,特别应该把握好三点:首先是要为所有的人创造一个学习、就业和创业的均等条件,让他们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其次,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第三,要重视财政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如果说,四个方面人们已经谈论得很多,那么,总理所强调的三点,让我们看到,总理实际是从分配正义的角度来谈论和考虑收入分配差距及其改革的。

  分配正义指的是一个社会要从正义的立场来对待分配问题,即让每个人都有基本的自由和权利平等,并对因人们出发点的不平等,即人们的出身、地位以及环境等所造成的不平等,而导致的一些人的处境恶化进行补偿和救济。温总理所谈的三点,无不蕴含着分配的正义原则在内。

  从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实际情况看,分配领域的不公不仅是市场自动带来的,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职能错位的结果。本来,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是社会进步的“双轮”。市场为社会进步提供持续的动力,政府则为社会进步提供持久的公平。目前中国的问题就在于,政府掌握了过多的社会资源分配权力,却未能完全履行好公正分配的职能。分配正义的缺席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很多人没有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致使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不能为社会大多数人所公平分享;二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一个以某些垄断企业和官商勾结形式存在的利益集团,他们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攫取过多;三是公共部门的自利趋向,形成很大的分配不公。可见,分配的不正义已成为制约中国深化改革的瓶颈之一。

  要纠正分配的不正义,做到各种资源和收入分配的大致公平,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均等的分配条件,现在来看,必须将政府扭曲的职能再扭转过来,它包括两方面:一是为社会和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这就要打破各种管制和垄断,缩小不同群体的权利差距,其中关键是要赋予劳动者博弈的工具,即制定收入公平分配的基本原则、规则和制度,强化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二是强化社会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如果说经济建设决定着财富的增长,那么社会建设决定着财富的分配。社会建设能够为市场机制发挥最大作用创造更加完善的环境,引导资源由经济领域向全社会领域配置,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资源效率更加提高,社会产品分配更加公平。

  这后一方面,目前的一个突破口是,以公益性为目标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中国的国有资本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总量很大,但公益性体现还不够,投资比重太少,国企的收入分红比例也太低。公共产品的短缺是我国现阶段的一个突出矛盾,提高国有资本的公益性投资比重和国有企业的分红比例,有助于缓解公共品的短缺。

  收入分配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改革遇到了很大困难,但不改革问题会更大。在这一事情上,容不得我们再拖延,如温总理所说,“人民需要政府的冷静、果敢和诚信;政府需要人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双方合力,争取收入分配改革今年有实质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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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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