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3月1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已启动2011年度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截至发稿时,已有30余家单位申报市长质量奖。
据悉,市长质量奖是赣州市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也是我市首次建立的以市长名义授奖的质量奖励制度。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定不超过3家,每家奖金20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市长质量奖作为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出台了《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等系列文件,并成立了评审机构,筹建了评审专家库等。据了解,此次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对象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的单位,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等条件。(记者刘珊伊 特约记者朱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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