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因沉迷赌博用尽家财,又诈骗他人上百万元挥霍殆尽。近日,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自2009年9月开始,被告人刘某就沉迷于押“兽王”赌博机赌博。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他分别编造买货车、急需货款装货、开茶叶店、本人出了交通事故等虚假理由,向被害人朱某骗取借款20余次,共计人民币92万余元,均被他以押“兽王”赌博机的形式进行赌博输掉。其间,刘某无力也从未偿还过借款。为躲避朱某催要借款,他经常更换手机号码,并谎称其在外做生意。2010年12月29日下午,刘某再一次编造谎言,欲再次骗取朱某借款20万元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赖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