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国务院“半年内出齐"新36条"细则”的死命令,在开启民间金融这个大课题的同时,也让实体经济中的各行业看到了进一步吸收民间资本的希望。
“这是全联的头等大事,必须要抓住这次几十载难遇的机会,把这扇门顶开。”3月6日,就着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余温,在全国政协工商联的小组讨论会上,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快言快语掀起了一场关于民间金融阳光化的大讨论。
在小组会的多数观点看来,民间资本能否真正突破行业垄断、进入国家正规的金融体系直接关系到庞大民间资本的盘活与安全监管,更是解决当前实体经济融资困境的关键。
持有相同意见的,并不仅仅限于全国工商联内部。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已经与农工党中央、民建中央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强本固基维护实体经济坚实基础》的一号提案,呼吁将一直游离在正规金融体系外的民间金融从地下转至地上,以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改变“民资丰富”与“融资困难”并存的发展难题。
这还不是全部,随着全国两会的进行,更多持有相似建言的提案不断被推出。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在市场的倒逼、政府的主动推进下,改革国内的金融体系二元结构,对民间金融招安已箭在弦上。
“主要途径就是加快民营银行的建立和运行。”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建议中表示,金融体系的多层次竞争,也有利于利率的市场化进程,在解决融资难的同时,缓解金融改革的压力。
民间金融上位
民间金融自古有之,扶正的呼声也由来已久。
事实上,早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政策层便明确提出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2010年更是进一步下发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新“36条”,但却一直进展缓慢。
对于今年尤其高涨的改革呼声以及年中前出齐新“36条”投资细则的军令状,中国农业银行战略研究部一位研究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十二五”规划对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要求的降缓,成为了市场倒逼金融体制改革,促使民间金融上位的最大推手。
与“十二五”期间重质量、调结构的目标相呼应,全国两会上,政策层将2012年的GDP增长目标定为7.5%,放弃了长期以来的“保八”策略。
“中国已经开始调低发展速度,这意味着,在未来很难再有超宽松的货币超发以及像2008年4万亿财政支出那样的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在正规金融体系银根收缩的状况下,改变民间金融边缘化地位、规范民间金融的必要性就被推至台前。”前述农行研究员认为,这一变化,正在迫使民间金融成为下一阶段的重大课题。
这种因果之间的内在逻辑已经很明显。一方面,中国并不缺钱,缺的是对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过去近十年的货币超发,使民间资本的规模在近几年呈几何级数扩容。但受制于当前金融体系的二元制结构,民间资本很难进入主流的投资领域,一直游离在国家法律、法规所框定的金融体系之外。在主流银行机构不能满足正常民间借贷需求的同时,大量的民间资本却不断地沉淀,成为悬在中国经济、金融体系上方的“堰塞湖”。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日前也表示,中国存在过多的金融压抑,使得有钱人的钱不能够到达需要用钱的人那里。
另一方面,在部分民间资本投资无路的同时,另一部分却通过资金腾挪、层层转贷等地下操作,甚至是违法融资等手段形成了巨量的民间信贷与高利贷。
对于民间借贷的规模,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透露,银行外的金融市场中,“2011年民间借贷达到3万多亿元”;致公党中央在相关提案中则表示,“民间借贷规模达7400亿元到8300亿元”。
尽管数额有所出入,但在民间资本流向的严重分化之下,从“吴英案”到浙江、陕西、内蒙古等地相继爆发的民间信贷危机,国家金融部门对于这个“堰塞湖”的监管也显得越发的有心无力。
如何实现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发展融资需求的对接,并有效地防范民间信贷风险?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则以治水比喻对民间资本的管理,民间资本是水,实体经济是田。与其让水在地下暗流涌动,倒不如打一口井,给双方一个皆大欢喜的出口。在张德江的表态中,改变当前二元结构,将民间金融重新纳回金融体系的招安行动,已经随着“打井”的探讨开始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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