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针对此前国务院在“国十条”中的规定:“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开发商,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近日印发的《2010年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中指出,对存在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此外,北京28日已率先出台楼市新政地方细则,而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也正在积极酝酿地方执行细则。
央行上海总部印发的《指引》要求,各金融机构坚决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各项调控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京深拟限居民购房套数
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指引》要求严格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等不合规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而对存在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还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指引》还要求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以及非房地产主业进入房地产企业集团贷款的潜在风险。
此外,据内地媒体报道,北京28日公布贯彻国务院17日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地方细则。这是国务院新政公布后的首个地方城市出台的执行细则。
据悉,北京的执行细则将以国务院新政十条框架为基准,在执行力度上更加严格。有传闻称,北京将执行最严格信贷方案,除三套房及未完税一年的外地人购房贷款基本叫停外,还将对北京本地居民的购房套数作出限制。
据了解,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也正在积极酝酿地方执行细则,深圳也有可能以家庭为单位限制本地人购房套数。
广州细则料周内公布
而广州的楼市新政细则26日已经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广州细则在市政府原则通过后还将进一步修订,预计“五一”前后可公布。
据悉,广州细则包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保障,重点在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上取得突破,促进住房一、二、三级市场的均衡发展;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囤地、囤房、哄抬房价、规避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调控取得实效;全力抓好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落实。
有业内人士表示,北京细则只是在国务院政策大框架内进行政策的细化,没有在国务院政策外再增加严厉的调控措施,预计楼市更加理性的广州也不会出台国务院政策以外的严厉调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