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陈颖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陈颖)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我市今日起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2011年度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工作,其中担保公司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本年度审查的重点内容。
据悉,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并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分公司均属年审对象。此次年审的重点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经营守法合规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情况以及信息报送情况。而年审等级评定划分为A、B、C三类:无违法违规行为,各项年审内容合格的,年审结论为A类;有违规行为,情节较轻,但须经整改且验收后方可合格的,年审结论为B类;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能通过年审,需要依法撤销许可的,年审结论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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