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2月28日电 据江西省财政厅消息,江西省出台家电下乡相关规定,销售网点将不再垫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改为“网点代办,财政兑付”的办法,为老百姓发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新规具体操作办法为,农民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存折到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网点将当场审核农民身份,并汇总填写补贴资金申请表,交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接到销售网点申报材料,立即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一卡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向农户解释说明。
据介绍,2011年是江西省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第三年,全省累计销售下乡家电381.7万台(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5.9%;销售金额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4.7%,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做出了3%的贡献。全年累积兑付补贴345万笔,发放补贴资金1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涨11%、22%。目前,江西全省已建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10945个,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和98%的乡镇。
江西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2013年1月底,在这期间,洗衣机、空调等10大类家电将列入下乡补贴范畴。凡购买补贴产品的江西省农民,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可享受补贴数量为2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