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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买下保险不知情 购买者应仔细阅读协议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晚报编辑:

  去年12月20日,我妻子携款2万元,前往上海银行临青路支行3号储蓄柜存钱。妻子向柜台人员说明,想存1年或2年定期。这时,银行大堂经理及两名员工过来说,如果不着急用钱,存3年期的合算。之后,银行员工将妻子拉至理财柜台。妻子害怕被买保险,对方声称是银行的自身业务,与保险无关。回家后妻子有点疑惑,拿出业务受理单仔细一看,上面写的竟是“代销保险(投保)”,保险名称是“幸福福多宝”,保险的单位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去银行存钱,竟被糊弄买了保险,而且根本不是银行自身业务。读者 杨仁福

  【调查附记】

  接到反映,记者联系上海银行临青路支行。相关负责人陈女士表示,当时银行职员向杨先生妻子说明是保险产品。12月21日,购买后第二天,杨先生就陪妻子到银行办理退保手续,但由于钱款已被保险公司划走,所以不可能当场将钱款返还到储户的账户里。陈女士介绍,一般情况下钱款可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账户。目前银行已与保险公司联系,答应将钱款打回陈女士账户。

  无独有偶,12月30日,本报接到另一位杨先生投诉,一个月前,杨的岳母去上海银行临青路支行存款,在行内员工诱导下将存银行的1万元钱购买了理财产品。之后接到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才知自己的存款已经买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由于过了犹豫期,退保的话只能返款7000多元。老人一急,病倒在床。

  接到反映当天,记者再次联系上海银行临青路支行,接电话的仍是相关负责人陈女士,回答还是银行职员向储户讲清楚是保险产品的。不过陈女士表示,鉴于杨的岳母年纪已大,银行答应杨先生在四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

  理财产品有风险,除了银行应作风险提示之外,购买者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和产品协议,以免造成损失和纠纷。实习生 徐思红 本报记者 顾鹏程(新民晚报)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顾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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