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市民肖女士新买的皮鞋刚穿了一天,便出现刮痕。是新鞋本来就有“旧伤”,还是消费者穿鞋不慎刮蹭所致?商家与消费者各执一词。2月21日,工商部门介入后,成功调解了这起消费纠纷。
市民肖女士告诉记者,2月19日晚,她在赣州市文清路天誉百货商场花400多元购买了一双女士皮鞋。次日,她穿上新鞋后不久,却发现左边那只鞋的前端有两条刮痕。肖女士断定鞋上的刮痕是“旧伤”,于是将皮鞋拿回商场要求更换。商场工作人员查看后,认为刮痕是肖女士走路时不注意造成的,拒绝为其更换新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2月22日,肖女士通过赣州晚报《天天3·15》维权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当天下午,记者与章贡区工商局赣江分局取得联系。工商执法人员在对“带伤”皮鞋进行鉴定后认为,鞋面刮痕有人为原因造成的可能性。最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场同意赠送肖女士一个价值100多元的钱包,并与厂家联系,帮助肖女士最大限度地消除鞋面刮痕。
肖女士虽然对人为原因造成刮痕的说法并不认同,但对调解结果并无异议。(黄东明 记者朱国操 实习生刘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