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规定,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亮明身份。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南昌不少超市目前已陆续设立了临期商品专柜,并且临期商品的价格普遍要比新近生产的同类商品低很多。
省城某超市里的临期商品专柜。
临期商品降价促销
多数市民称会考虑购买
对于超市设立临期商品销售专柜并降价促销,多数市民表示会考虑购买。市民邓女士说,只要商品还没有过保质期,价格又比较优惠,她还是会考虑购买的。
不过,仍有市民对临期商品充满担心。市民赵先生称,虽然在价格上临期商品会有一定幅度的优惠,但他还是更倾向于购买刚生产不久的商品,对临期商品的质量能否有保障他还是心存顾虑。
据八一大道某超市临期商品销售专柜的营业员介绍,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是有很多市民愿意光顾这个专柜的,因为这些商品的价格相对便宜,而且尚未过期的食品可以立即食用,并无大碍。
东湖区工商部门:试点成功后将推广
东湖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期食品专柜的设立是工商局对辖区内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的一个新尝试,设立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专区,是为了提醒顾客注意食品保质时间。除此以外,超市也可用贴标签、竖立提醒牌等方式起到提醒作用。如果试点成功,将会在整个辖区内全面实施该项制度。
临期食品的界定
据南昌市东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临期食品的界定根据不同食品的保质期来确定。例如,保质期为1年的,期满之日前60天为临期;保质期为30天,期满之日前7天为临期;保质期为7天,期满之前3天为临期。
文/图 张香琴 记者刘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