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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在河套老城区新增符合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一次性给予建设扶持资金1.5万元……”近日,为优化、完善赣州中心城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章贡区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打造一批“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的社区便利店,构建“组织网络化、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设施配套化”的社区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十二五”期间,将在河套老城区及章江新区所有社区实现便民连锁店全覆盖。

  据悉,章贡区将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连锁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的方式新建社区便利店,形成满足群众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居民购物、缴费、家政服务需求满足在社区。章贡区对社区连锁便利店提供了以下扶持政策:在河套老城区新增符合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一次性给予建设扶持资金1.5万元,在章江新区新设符合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一次性给予建设扶持资金2万元;凡在中心城区内开展经营的直营连锁门店,可由其在中心城区内的总店向总店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统一申报并缴纳;连锁企业连锁门店在主业经营的基础上增加经营烟草和报刊、代收水电煤气等便民服务功能的业务,可由连锁企业总部向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总部取得批准文件后,各连锁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可由总部(或委托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即可;在保证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工商、质检、卫生、税务、物价、药监、消防等部门对连锁企业及其门店的商品质量、商品价格、卫生状况、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由区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执法抽查比例和频率,按法定要求从低掌握。从2012年起至2015年,每年度连锁店的建设应在10月份完成并开业,逾期不得享受以上有关扶持政策。

  据了解,承办社区连锁便利店的企业应是在章贡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显示企业注册资本在150万元以上,并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两年未因企业实际过错受到处罚;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配送率按门店营业额计在80%以上、食品类商品配送率达100%;新设(改造)的门店具有未来5年(含)以上的使用权,并承诺5年内不得转行或减少经营面积。同时,承办企业应实行规范化连锁经营,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配送中心具备信息管理系统,所有连锁店均配备网络化信息终端。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蓝志刚 李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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