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刘志辉 吴燕 记者刘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2月9日,记者从赣州市商务局了解到, 为更好地实施家电下乡,确保资金安全, 我市从本月起将全面推行“网点代办,财政兑付”的兑付方式,财政部门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补贴,销售网点不再垫付补贴资金。
据了解,我市实行“网点代办,财政兑付”的兑付方式,要求农民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存折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销售网点在审核农民身份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产品标识卡原件及发票、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复印整理,汇总填写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表。财政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作解释说明。“网点代办,财政兑付”的兑付方式从今年1月1日起历经一个月时间实现转变过渡,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2012年起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增备案销售网点。(刘志辉 吴燕 记者刘燕)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