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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金融创新须符合实体经济需要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记者 颜剑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要求在沪各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必须符合实体经济需要,切实防范各类风险。2月7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上海市金融形势分析会提出了上述要求。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浦东新区政府、市各金融监管部门、各中资金融机构和在沪外资法人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在沪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把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落到实处,按照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月16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上海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银总部发[2012]2号)的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对上海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支持作用。

一是坚持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二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三是坚持金融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贸易便利化。四是坚持金融创新必须符合实体经济需要,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五是坚持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会议还分析了2011年全国和上海市的经济金融形势。会议指出,2011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稳健货币政策,为上海经济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存贷款增速有所放缓,贷款结构明显改善,经营效益持续提高,上海国金融中心建设不断取得进展。2011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58186.5亿元和3719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3%和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颜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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